——我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面开始,为进一步做好这一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头戏”,选出担当作为好“头雁”,换出干事创业好班子,陕西先锋开设专栏,为大家梳理出换届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定期刊登各地典型做法。今天是第二期:严把人选标准。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选拔条件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两委”班子。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政治素质良好,能够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农村(社区)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②敢于担当作为,能够以集体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务实踏实,具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③干事本领较强,能够适应新时代基层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致富带富、组织协调、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应急处突能力,一般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为大专及以上);④处事公道正派,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崇公序良俗,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廉洁自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⑤忠实守岗履职,能够长期在村(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特别是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人选必须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热爱党的工作,对党忠诚,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同时,农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哪些情况下,候选人可优先推荐或适当放宽条件
——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为候选人,属于继续推荐提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①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抢险救灾、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优异,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②近3年被表彰命名为全国、全省各类示范、先进村(社区)的“两委”主要负责人;③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且连续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④培养成熟的村(社区)后备力量;⑤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村医村教、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的优秀人员。
——哪些人不得推荐为候选人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
——①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②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④近3年因严重违反土地政策、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⑤在担任村(社区)干部或在其他岗位工作期间,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扶贫资金或惠民补贴补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⑥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因涉毒、涉黄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⑦操纵宗族宗派势力干扰基层政权建设,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⑧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⑨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⑩长期不在村居住(不在社区居住或工作),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履职,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有不合格等次、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期间年度考核连续2年为不称职或因其他原因被罢免职务的。同时,实行近亲属回避,村(社区)“两委”(含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选委会成员与相关正式候选人之间,不得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
——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人选标准,县级应制定“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乡镇(街道)应注重高线选人,县级联审应坚持底线把关。换届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年龄、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以投票选举日为准。
——审查考查
——审查:必须坚持任职资格县级部门联审制度,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有关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初审,县级组织部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民宗、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考察:实行候选人前期考察,乡镇(街道)党(工)委应组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档案审核、个人无负面行为承诺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人选由县级组织部门牵头组织考察。
——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
——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选拔力度,结合实际也可以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中选拔,还可以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来源:陕西先锋
责任编辑:康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