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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手抄党章优秀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党委(党组):

为引导全体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践行党章,根据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党员中开展手抄党章优秀作品展评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从即日起至6月17日,报送地点: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县委组织部研究室),联系人:张正品,联系电话:8214583。

二、报送要求及方式

1.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收集、筛选和报送所属党支部的优秀手抄作品;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收集、筛选和报送机关和所属党支部的优秀手抄作品,每个党委(党组)至少报送3—5幅优秀手抄作品。要求每个党支部都要积极报送优秀手抄作品。

2.抄写形式不限,签字笔、钢笔、毛笔、软笔等均可,报送作品必须是原件。

3.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抄写日期、联系电话,并附作者百字简介。

三、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评选类别分农村(社区)党员、机关事业单位两个层面。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荣誉奖5名。

四、具体要求

1.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联合成立评审小组,负责优秀作品的评审和奖项设置等工作,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审,确保公正、公开、公平。

2.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筛选、积极报送,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全县掀起学党章、抄党章、悟党章的热潮;全县党员在抄写党章的同时,要认真思考、深刻体会,自觉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做合格党员。

3.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在“七一”前夕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进行巡展,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中共富平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