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竞争性选拔高中校长公告
根据我县高中领导班子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竞争性选拔3名高中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份。
二、条件与资格
1、竞选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竞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2)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3)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现任县属单位副职领导干部;任县属单位中层正职干部、教育局机关中层正职干部满两年以上;任初中校长、中心学校校长满三年以上),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
(4)年龄不超过4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即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海推、自荐、资格审查、实绩公示、综合素质测试、确定考察对象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有关媒体发布公告。
2、海推。召开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大会推荐。
3、自荐。符合条件人员到县教育局报名。
4、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5、实绩公示。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实绩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6、综合素质测试。
7、确定考察对象。
8、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
四、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县竞争性选拔高中校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姜永信
联系电话:8217872 13571341072
本公告由县竞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富平县竞争性选拔高中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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