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双管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县委各督导组:
根据中省要求及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渭市发〔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镇区、各部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进行。按照分类实施、确保质量、全面推进的原则,9月10日前,镇区机关党支部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9月15日前,县直部门机关党支部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9月20日前,县直部门下属单位、村(社区)党支部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党组织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省市县领导联系点先行一步开展。个别问题矛盾多、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可适当延缓。
二、抓好集中学习培训
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后,县直部门党委要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各镇区党(工)委要对村(社区)“三委会”中的党员干部集中培训;村(社区)党组织对全体党员分别集中培训,做到基层党员培训全覆盖。
集中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郭志英同志在全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的讲话。特别是学习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方法等,让广大党员搞清楚评议的标准、目的和方法,引导党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民主评议工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对于农村外出务工党员长期在外、不能正常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镇区要以党(工)委名义给外出务工党员每人发一封长信,内容包括:1.中省市县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2.本镇区党(工)委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安排;3.针对每名党员个人明确提出认真学习文件,撰写个人思想汇报材料,告知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时间和要求。外出流动党员,由所属党组织提前10天通知本人,并要求按期返乡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外出务工党员,要求他们就近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并由流入地党组织向外出务工党员出示评议结果和证明,外出务工党员于会后5日内向所在党组织递交。对态度不积极或拒不参加活动的,由外出务工党员所在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必须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结合整改工作,对在企业兼职的及时予以清理。
三、明确民主评议的对象、评议内容和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是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所有党员,预备党员参与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不参加民主测评。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县直部门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镇区机关党组织重点应围绕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基层党组织,重点应围绕是否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具体评议标准见附件)
四、认真组织研判
1.集中研判,分类梳理。各党(工)委要从9月初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辖区和下属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集中研判,重点排查当前矛盾突出问题和苗头隐患问题,逐一进行分类排队,理清纠纷缘由,找准问题症结,评估稳定风险,制定调处方案。特别是各镇区党(工)委要对所辖村(社区)进行集中研判,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群众对党支部班子和成员个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涉及集体资产、贪占征地款、涉黑涉恶、村务不公开等问题,只要群众反映,都要认真检查,真正把村(社区)班子的情况和党员情况摸清、摸透,把存在的具体问题找准找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明确责任,逐一认领。各党(工)委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党(工)委书记要分别与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帮助其认领问题,认领群众意见,帮助他们深入地对自己的问题进行剖析。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抓“问题党组织”,包抓领导具体抓,制定切实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奠定基础。
五、邀请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评议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村(社区)要邀请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1.在服务对象人数的确定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村(社区)要邀请部分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评议(一般不低于参会党员人数的20%)。
2.在服务对象的选取上,按照“对评议对象情况熟悉,了解本行业本系统工作情况”的原则,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可选取机关中的非党人士参加评议,如机关中的非党人数不够的,可从下属单位中选取;村(社区)在服务对象的选取上,要注意普遍性,确保各村民小组分布均衡。
3.个别因特殊情况不方便邀请的单位党组织要征得县委督导组及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同意。
六、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确定和比例
按照中省市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上,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的方式,结合评议内容,按照“好”、“一般”、“差”三类,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投票测评。投票结束后,由镇区党(工)委负责,对所辖村(社区)党支部党员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由县直部门党委负责,对所属单位党支部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县直机关工委下属的各部门党支部(党总支)民主测评结果,由各部门党支部(党总支)进行汇总;“两新”组织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由“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汇总。
评议结果分为“好”、“一般”、“差”3个等次,凡“好”的票数达90%以上的党员,确定为“好”的等次;“差”的票数达50%以上的党员,确定为“差”的等次,列为后进党员,作为帮教对象。各等次比例原则上不做硬性要求。党员评议等次确定后,各镇区党(工)委向各村(社区)反馈支部书记测评及等次结果,包联村(社区)的镇区领导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共同向党员反馈测评及等次结果;部门党委向下属单位反馈支部书记的测评及等次结果,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反馈测评及等次结果;县直机关工委下属的各部门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向本部门全体党员反馈测评及等次结果;“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向全体党员反馈测评及等次结果。对列入后进的党员,各镇区、各部门要派人组织专题谈话,帮助认领问题,由党支部确定帮扶人员,落实帮扶措施,促其改正。
各镇区、各部门要对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测评表单独汇总,测评票数不计入党员民主测评的总票数,测评结果由党组织掌握参考。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和步骤
镇区机关党组织、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县直部门下属单位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邀请的服务对象参加。具体分四个步骤:1.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后,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2.由党支部书记先做对照检查发言,党员逐人发言,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做自我批评。3.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4.进行民主测评,发放测评表,对每名党员投票测评。
村(社区)党组织、“两新”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邀请的服务对象参加。具体分四个步骤:1.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后,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领誓,重温入党誓词,并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领誓,重温入党誓词。2.党支部书记先做对照检查,党员逐人发言,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做自我批评。3.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4.进行民主测评,发放测评表,对每名党员投票测评。
软弱涣散村党员大会由镇区领导班子成员主持。镇区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包村领导全程参加指导。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部门党组织书记要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指导监督的职责,按照县委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关口,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1.认真制定方案。各镇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安排、评议内容标准、方法步骤、邀请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和范围、评议等次确定、结果反馈、后进党员帮扶措施等予以明确,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督促指导。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机关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镇区、部门领导班子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机关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又要列席指导包联村(社区)、下属单位党支部(党总支)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县委督导组要参加省市县级领导同志联系点和各类示范单位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督促指导所督导单位认真做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做好相关统计表册、资料的收集工作。
各镇区要派员参加所辖村(社区)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县直部门党委要派员参加下属单位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县工商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经贸局、粮食局等部门党委和镇区党(工)委要派员参加所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县民政局(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及相关单位要派员参加所属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3.稳妥有序推进。坚持由点到面、先易后难的原则,统筹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尤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村(社区)党组织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行镇区党(工)委书记亲自抓,提前把各项工作做扎实,把问题消灭在评议前,防止一些村(社区)党组织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演变成纯粹的人身攻击、泄私愤。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个别情况特别复杂的重点村(社区),可以暂缓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实施。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出现特殊情况,各镇区、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
4.抓好整改转化。各镇区、部门要督促基层党员认真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依据个人自评情况和问题清单,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党组织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建立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整改情况记实台账,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党员民主评议表》要一式三份填写,党员个人自留一份,基层党支部存档一份,一份报各党(工)委备案。今年年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列为帮教对象的后进党员,各镇区、部门要落实帮教人员,制定帮教措施,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程序劝其退出党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镇区、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就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22日前一并上报县委督导组,由县委督导组统一上报县委督导办。
以上意见供各基层党组织参考执行,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符合本系统、本单位特点的实施方案,细化评定标准,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1.机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企业、“两新”组织、
农村、社区党员评议标准
2.党员民主评议表
3.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供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参考)
4.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供村、社区和其它基层党组织参考)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富平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附件1:机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企业、“两新”组织、农村、社区党员评议标准.doc
附件2:党员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3: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doc
附件4: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doc
附件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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