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委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双管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县委各督导组:
根据中、省、市有关精神和《中共富平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委决定,建立县委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确定
县委常委按照基层党建联系点和分工各负责联系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1个镇(管区)、1个县直部门和1个行政村(具体见附件)。
二、联系点工作任务
县委常委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加强对联系点的检查指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蹲点调研活动。深入基层单位,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开展下访约访,听取群众对县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提高开展活动和对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2.全程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全程指导并推动联系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查摆问题、撰写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指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督促联系点认真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间要求,注重抓好体制机制建设。
5.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指导联系点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推进作风建设的有效举措,用以推动面上教育实践活动。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为了抓好县级领导的联系点工作,各联系点要负责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确定1名专人负责工作联络、服务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2.及时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报联系领导。
3.定期将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意见建议向联系领导汇报。
4.按照联系领导对开展活动的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努力使联系点成为活动的示范点。
5.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县委常委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的相关服务联络工作。
各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活动的有关材料以及县委常委对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批示,请及时报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和综合组。
附件:县委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中共富平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附件:
县委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
县委常委 |
镇(管区) |
县直部门 |
行政村 |
|
郭志英 |
城关镇 |
林业局 |
留招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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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 |
庄里镇 |
财政局 |
王庄村 |
|
原晓军 |
美原镇 |
农业局 |
杨尧村 |
|
郭柱国 |
淡村镇 |
住建局 |
瓦窑村 |
|
白惠敏 |
老庙镇 |
经贸局 |
东刘村 |
|
杨宏伟 |
流曲镇 |
计生局 |
东川村 |
|
任正龙 |
留古镇 |
卫生局 |
南川村 |
|
薛 斌 |
张桥镇 |
食药监管局 |
念田村 |
|
王文学 |
到贤镇 |
检察院 |
三义村 |
|
杜占全 |
东上官管区 |
统计局 |
牛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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