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公务员登记是依法界定公务员身份、规范和加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6年,我县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公务员和参管人员进行了集中登记,对促进我县公务员管理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公务员法在我县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公务员日常登记及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务员日常登记的基本原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认真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陕组通[2009]123号)精神,按照中省市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对数据信息,依法进行登记审批,并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对备案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努力实现公务员日常登记制度化、数据信息动态化、管理工作精细化,全面提升我县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二、登记对象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
2、按规定安置到公务员职位的军队转业干部;
3、通过调任、聘任、公开选拔等方式到机关任职的人员;
4、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依照法律或有关章程经选举等方式担任领导职务、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
5、其他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
三、登记程序
公务员日常登记的程序为:
1、所在机关填写机关公务员登记呈报表(附表一)或机关超编人员名单(附表二)一式两份。
2、所在机关对符合登记条件人员录入个人登记信息并系统生成公务员登记表、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超编过渡人员填写《过渡人员审核表》(含电子版)一式四份(附表三);
3、所在机关审查并收集符合日常登记或过渡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并按照登记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核。
4、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政策规定对所报材料及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5、审批发文后,《公务员登记表》作为确认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存入公务员档案,所在机关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资审批等各项手续。
6、登记材料由各单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每年3月、8月对上报材料进行集中受理。今后,对个人上报的相关材料一律不再受理。
四、公务员登记或过渡所需材料
1、单位申报登记或过渡的报告;
2、本单位编制本;
3、可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资料(如任职文件、招录通知、军队转业干部介绍信等);
4、机关公务员登记呈报表或机关超编人员名单一式两份;
5、公务员登记表、备案登记表或过渡人员审核表一式四份。
五、退出登记备案
对因调出机关、辞去公职、被辞退、被开除、退休等离开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各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各单位应在翌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上述人员的《公务员退出备案汇总表》(见附表四),按照登记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登记工作,要把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公务员登记动态管理的重要意义。要以这次规范公务员登记工作为契机,对已登记公务员建册立档,对今后凡符合日常登记条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系,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对在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务员资格。
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依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1、机关公务员登记呈报表;
2、机关超编人员名单;
3、过渡人员审核表;
4、富平县公务员退出备案表。
2012年4月9日
过渡人员审核表.doc
公务员摸底表.xls
登记呈报表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
公务员退出备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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