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四制工作法”从严管理监督基层干部
一是坚持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明确坐班值班人员和时间,并向群众公开,将坐班值班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年终考核;落实村主要干部每周一参加镇(街道)工作例会和村干部请假制度。二是坚持村(社区)干部管理五项制度。把“三项机制”延伸到村(社区)干部管理,完善目标责任制,年初村“两委”共同确定村年度工作目标和要办的实事;实行公开承诺制,村主要干部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上进行公开承诺;落实绩效考核制,各镇(街道)细化绩效考核办法,年底进行“双述双评”,对村“两委”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事承诺办理情况、廉洁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健全表彰激励制,县、镇(街道)定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干部,优先推荐优秀村(社区)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严格过错追究制,对村主要干部存在执行政策打折扣、闹不团结、损害群众利益、处置信访问题不力等情形的,除依纪依法处理外,要给予约谈、通报、警告、诫勉、责令辞职、免职及撤职等组织处理。三是坚持培训提升制度。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实行“千人培训计划”,提升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基层干部履职能力。每年将村(社区)“两委”主要干部、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轮训一遍,镇(街道)把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一次。四是坚持“一线责任”制度。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措施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体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一线责任”,迈开步子走下去,沉下身子解难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完善领导干部包抓重点项目、美丽乡村、脱贫攻坚、信访案件及包联镇(街道)村(社区)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中共富平县委组织部 王国柱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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