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社发〔2011〕113号
中 共 富 平 县 委 组 织 部
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工作在公务员管理中的激励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渭人社发[2011]24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依据
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7]2号)和中共富平县委组织部、富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富平县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富人劳发[2008]48号)、《关于印发<富平县公务员考核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人劳发[2010]85号),开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为县、镇党委、政府机关已登记或已过渡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登记或已过渡的相关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1、12月20日—12月27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在县委组部干部管理科和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2012年度《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手册》。
2、12月28日—元月16日,各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考核。
3、元月16日—元月22日,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
4、2月1日—2月29日,汇总、交表。
四、考核要求
1、思想重视、确保考核质量。2011年3月,市委、市政府已明确把公务员考核列入全市各级各部门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各单位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本单位公务员考核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公务员个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完成、《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手册》记实评价、公务员季度考核打分评定等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充实完善,形成文字材料,确保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质量。
2、依法考核,确保客观公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按照平时考核得分,结合年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不得随意简化程序,不得突破优秀等次比例,杜绝考核工作年终述职走过场、划勾打分凭印象、优秀先进轮流当等问题。凡需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要及时填写《富平县增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批表》,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3、坚持孝道文化考核,积极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孝道文化考核被确定为良好及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民主测评中一半以上服务对象打分低于80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以人为本,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对优秀公务员的评选力度,维护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和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审核时所需材料:本单位申报函一份、个人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富平县公务员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
5、总结经验,按时上报各类材料。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考核工作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各单位务必于3月10日前上报以下材料:①考核工作总结(考核联系点示范单位的考核工作总结要重点体现考核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②考核结果花名册并附电子版(须填写本单位所有公务员,领导成员公务员不填写考核等次);③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④《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手册》;⑤备案登记表;⑥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和季度考核评分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考核材料不全,《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手册》填写不规范单位的考核将不予受理。
相关材料及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fuping.gov.cn/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或http://dj.sxfp.com/富平党建网—干部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4-10.doc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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