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平县公开选拔美原中学、流曲中学校长
公 告 为了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升我县高中教育教学工作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美原中学、流曲中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3、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4、年龄不超过4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8月31日,即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 二、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实绩公示、考试、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体检、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富平电视台、富平人民广播电台、富平人民政府网、富平党建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与资格的,可直接到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四楼组织部干部管理科)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规定填写《富平县公开选拔美原中学、流曲中学校长报名(推荐)登记表》(可登录富平党建网http://dj.sxfp.com/或富平人民政府网http://www.fuping.gov.cn/下载);提供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近3年工作实绩、获奖情况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并提供电子版);提供3张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及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与资格的有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第一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四)实绩公示。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实绩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情况而定)和面试。 (六)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七)考察。 (八)体检。 (九)研究决定。 (十)任前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试用与任命。本次公开选拔的美原中学、流曲中学校长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校长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能胜任或个人要求不再留任的,回原单位工作或按任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三、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县公开选拔美原中学、流曲中学校长领导小组。公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8217872 联系人:赵林虎(13992390501) 本公告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截止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1年8月14日下午6时整。 富平县公开选拔美原中学、流曲 中学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10日 |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