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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理念创新干部选拔任用

 

以科学发展理念创新干部选拔任用

 

景东成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面对当前形势,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新干部选任机制,全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创新选任方式,重用三类干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积极创新选任方式,严格选任标准,着力选拔重用三类优秀干部,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实施公开选拔,重用素质过硬,开拓创新有能力的人。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大力实施干部公开选拔,拓宽选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让那些思维活跃、素质过硬、改革创新有能力的人,摆脱身份、行业和职业束缚,脱颖而出,施展才华,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做贡献。
    强化目标考核,重用政绩突出、加快发展有贡献的人。选拔任用一名领导干部,很重要的就要看在本职岗位上有没有作为,有没有政绩。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的事业观和政绩观,进一步严格目标责任考核,针对岗位、职责等差异,分别设置评价要点,分类实施考评,做到定性与定量相比较、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同时,充分运用民主推荐、民意调查、实绩分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方法,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量化考核办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每一名干部的工作业绩。先后有37名领导干部在岗位目标考核中,政绩突出、群众公认,被县委提拔重用,其中4名农民身份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被破格提拔为副乡镇长。
    实行一线考察,重用默默奉献,埋头苦干不抱怨的老实人。立足实际,积极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注重在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信访维稳、重大突发事件等“一线”岗位和现场,发现、培养、选拔干部,建立起能力在“一线”培养、业绩在“一线”展现、用人在“一线”选拔的选育干部新机制。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在产业发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等一线,考察任用干部41名,其中从下村担任支部书记的48名县乡干部中,提拔重用32名,为他们更好地干事创业搭建了平台。

                  二、创新选任程序,严把三道关口

    把好初始提名关,变“组织酝酿”为“民主选将”。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进一步扩大民主,采取“全体干部职工公推、全县领导干部海推、党员代表联推”“三推提名”的办法,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推荐提名模式。在初始提名过程中,把干部选任的提名权完全交给群众,提名名单由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层层推荐产生,通过多层次推荐、复核和相互印证,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把好考察考核关,变“定岗推选”为“人岗相宜”。坚持采取“全面考察、差额考察、专项考察”三管齐下的办法,互相印证,互为补充,确保人尽其才、人岗相宜、人事相宜。
    把好干部任用关,变“举手表决”为“民主票决”。进一步扩大干部任用中的民主化程度,县委常委会在任用干部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非特殊情况,全体成员到会参与干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一般以专题形式,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各常委逐人逐岗位发表意见,不能达成共识或有反对意见和否决意见的,实行缓议;决定任命,由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成员的一半以上,才形成最终决定。

                   三、创新选任监督,狠抓三个环节

    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狠抓任前、任中、离任三个重点环节,构建起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全程化的干部选任监督新机制。
    加强任前监督,变“无责推荐”为“有责提名”。在干部酝酿提名中,全面实行“谁提名、谁负责”,规定责任主体在提名人选时,必须填写《推荐提名表》,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推荐新提拔干部任职一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出现失职失误受到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或被取消试用期资格的,要追究提名主体的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教育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违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任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领导干部述廉述效等制度,完善权力约束和干部选任公开机制,强化干部选任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加强离任监督,变“经济审计”为“综合考核”。在领导干部离任或任期届满前,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召开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述职测评大会,公开述职述廉,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并当场由干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打分,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交流或提拔任职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中共千阳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