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切实解决 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 和“5+1”文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中共富平县委组织部
按照上级要求,县委组织部将对有关党委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05]4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5+1”文件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检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开展检查工作为契机,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防止和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意见》和“5+1”文件情况,包括执行和制度建设情况
2、今年以来所选任的干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任用标准、资格和条件以及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集体研究等有关程序情况,包括无越级提拔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3、今年以来所选任的干部任职后的思想表现,包括履行职责和胜任工作情况;
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干部监督特别是执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廉政及计生鉴定情况;
5、党委对群众反映有关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包括上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批转的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6、在防止、杜绝干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提拔”问题上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7、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和建议、意见。
三、方法步骤
这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有关党委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部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意见》和“5+1”文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于11月16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市委组织部检查组深入有关党委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听取被检查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意见》和“5+1”文件情况自查汇报,查阅讨论干部任免原始会议记录,调阅干部任免有关材料,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个别谈话、专项调查、闭卷测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意见》和“5+1”文件有关情况。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检查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就这次检查情况向县委进行专题报告,并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有关情况,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意见》和“5+1”文件有关制度、规定的人和事,严肃查处。
四、几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党委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对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意见》和“5+1”文件检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扎实开展各自的检查工作。
二要严格明确责任。各有关党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领导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检查工作纳入当前重点工作之列。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检查不力、敷衍了事甚至走过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三 是要确保检查效果。各有关党委要在求实效上动脑筋、下工夫,着力了解真实情况,发现深层次问题,切实保证《干部任用条例》、《意见》和“5+1”文件的贯彻执行。
200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