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渭南市2011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全市201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关键之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扎实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不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业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基层干部、城市社区干部、农村实用人才、大学生村官等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班子、学习型干部和学习型党员建设。为加快渭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内容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扎实开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学习培训,引导广大干部深入领会中央对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判断,深刻领会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群众观教育,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加强对干部的党史教育、传统教育。结合今年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的学习列入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以换届后新任领导干部为重点,根据干部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紧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抓好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开展法治教育,重点抓好有关新知识、新规则、新技能的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三、方式方法
深化教育培训方式改革,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学员为主体,按照“宜专则专、从精从实”的原则,采取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研讨座谈相结合、实践锻炼与参观学习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主要任务
(具体班次见附表)
五、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学习,积极完成各项调训任务,确保干部按时参训。市委组织部将对有关班次的参训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根据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好各自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对列入201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班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举办培训班前,要将培训目标、对象、内容、方式、规模、时间、地点及经费等具体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3、各培训单位在实施培训时要严格按照《渭南市干部教育培训督学、导学、评学、考学制度》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培训纪律,严格考试考核,确保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包括干部参加培训情况、日常考勤及请销假情况、跟班学习检查情况、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单及班级总结等),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干教办备案。
4、对在域外培训基地培训和计划外出考察的班次,要从严掌握。外出考察要有明确的目的,各主体班次的外出考察及其它经审查同意外出考察的班次,原则上应放在市上确认的各个域外培训基地进行,并提前十天时间填写《渭南市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审批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5、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干部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及渭市字[2007]27号《渭南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细则》精神,市级各部门举办的本行业(系统)涉及科级以上干部(或涉及从基层单位抽调干部)参加的各类培训班次,都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或未经组织部门和干部培训主管部门同意的各类班次,各县(市、区)、各部门不予选调,并按照《干部教育条例》有关规定追究主办人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现象。
6、学员培训费用按规定从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7、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未列入《渭南市201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班次,可自行组织举办,开班前十天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附: 《渭南市201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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