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目标任务下达。制定年度目标时,突出“高、准、新”。“高”就是在目标定位上要高,要有“跳起来摘桃子”的进位意识;“准”就是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横向、纵向比较,上下反复协调,认真审查筛选;“新”就是在充分认识县情实际的基础上,打破常规求突破、求创新,使目标任务富有挑战性。
二是完善目标任务责任。将市下达我县的年度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年度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抓到底,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成为目标落实的主体,成为抓落实的直接责任者和推动者。
三是完善目标任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各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汇报、季检查制度;重点项目和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明查暗访式督查,实施全过程跟踪、监控,促进工作落实。
四是完善目标任务奖惩。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采取目标考核与干部考核紧密挂钩,单位主要领导政绩评定与单位考核结果挂钩的办法,将考核结果量化到每一位领导干部,让目标考核真正成为衡量工作能力、评定干部优劣的重要标尺。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