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平县把考核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事终”考核与 “事中”考核相结合,把年终一次性考核的压力分解到目标任务落实的全过程,逐季度分解完成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完成时限,实行月、季、半年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随机抽查、重点工作跟踪督查相结合,提高平时考核所占的比例,引导各单位把工作做在平时、功夫下在平常。
一是实施月通报季点评制度。出台《追赶超越月通报季点评考核实施办法》,每月收集整理市考指标、点评指标、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日常考核台账,报送县级领导并通报县考核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预警督办。
二是落实县级领导包抓制度。制定了《关于县级领导包抓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关于“五新”战略分解包联的通知》,由县级领导具体负责市考指标、项目建设、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指标,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按量完成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存在问题,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三是落实重点工作跟踪督办制度。坚持市考指标、重点项目月汇总通报制度,及时组织滞后指标督办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跟踪推进滞后指标。
四是组织实施半年考核工作。与县委办、政府办等单位组成8个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组织评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谈话询问的方式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各镇(街道)、部门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中共富平县委组织部 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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