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考办发[2013]5号
关于进行半年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管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
为全面掌握市对县考核指标、市县重点项目、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各单位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落实情况。
2.镇(管区)年度大事、争取政策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部门业务指标、争资引项等任务完成情况。
3.承担单项考核的业务主管部门平时考核情况。
二、时间安排
7月8日-7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通知。
三、方法步骤
半年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纪检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经发局、外经局、农业局等单位参加,组成 9个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座谈。
2.查阅资料。查看单位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进一步核实情况。
3.实地查看。实地走访了解各镇(管区)年度大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各部门重点工作、承担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四、结果汇总
考核组在听、查、看的基础上,对各单位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撰写考核情况报告(500字左右)。县考核办综合各考核组考核情况,对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计入年度考核。
五、几点要求
1.各镇(管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认真做好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和各项准备工作。
2.各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县委有关要求办事,务实节俭,注重实效。
3.各考核组要如实记录被考核单位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打分及考核情况报告经考核组组长签字后报送县考核办。
附件:
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xls
富平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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