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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的通知

 

中共富平县委办公室  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的

 

通      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一年来的工作实绩,根据《富平县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经县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各镇(管区)、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各镇(管区)、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8日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工作在县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级领导任考核组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考核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经发局、外经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12个考核组,对全县120个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召开工作报告大会

考核组组长做动员,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班子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工作报告(班子成员只做书面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参会人员对年度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填写《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1-1、1-2)、《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2)、《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附件3)、《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表》(附件4)。

参会人员:镇(管区)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要求达到应参会人数的80%以上),辖区内部分县、镇(管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不少于15人);部门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达到应参会人数的80%以上),部分离退休干部代表、服务对象代表或工作联系代表(不少于10人)。

2.考察核实

考核组成员查看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逐项核实有关情况。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谈话、随机抽样与典型调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核查有关情况(每个单位实地查看项目建设不少于2个)。

3.综合评价

考核组参照《富平县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值评定细则》,对被各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并写出300字左右的评价报告。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熟悉程序,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和各类测评表的印制等准备工作。

2.各单位收集整理2012年度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填写《年度受表彰奖励统计表》(附5),于2013年元月4日-8日附表彰奖励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报送县考核办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3.各考核组要严格考核程序及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打分,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的成绩和不足。测评汇总表、考核打分表及评价报告经考核组副组长、组长签字后,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考核办。

4.各出车单位要统筹安排车辆,排除干扰,按时出车,确保年终考核顺利进行。

附件:

1-1.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镇、管区)

1-2.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部门)

2.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

3.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

4.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表

    5.年度受表彰奖励统计表

6.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检查安排表

 

       中共富平县委办公室  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目标责任考核表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