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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四个四”考核机制助推科学发展

 

 

富平“四个四”考核机制助推科学发展

 

 

富平县坚持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科学发展为指导,不断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举措,有效促进了考核导航引领、激励助推和责任约束作用的发挥,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近三年,县域经济连续保持13%以上的发展速度,2010年上半年全县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分别达到24.2亿元和700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5%31.7%,全县各项经济社会指标有望再创新高。

“四个厘定”构建科学指标体系。一是厘定考核重点。在考核内容的设置上,按照立足县情、统筹兼顾、突出特色、刚性量化、导航引领的原则,突出市对县下达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服务职能及乡镇特色工作,分类定项、双向定标,彰显考核导向作用。二是厘定考核办法。创新推行“乡镇考发展、部门评服务”考核机制(即乡镇考核以“招商引资、争取政策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农民增收”四项经济发展指标为主,部门考核以“为全局和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为乡村和群众服务”三个层面的服务工作为主),不断探索完善考核办法和配套文件,使考核有章可查,有据可依。三是厘定考核指标。将市对县6大类19项指标、全县重点工作、部门重点职能任务及乡镇特色工作全部纳入指标体系,区分业务指标和共性指标,分21个基本项目百余项子指标,逐项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做到指标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厘定考核范畴。在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将考核范畴延伸到村,并制订了《富平县村级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努力推进村级目标责任指标量化考核,镇村“双考”一考到底,有效激发县乡村三级干部谋事创业的活力。  

“四项制度”督催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考核,重在促进落实、推动发展。富平在督催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中,重点推行了四项制度。一是立体督查制。实行县级领导一线督战、业务部门专项评估、考核部门动态管理、三家联合催办督办的考核督查机制,由32名县级领导、全县业务部门包联责任指标、重点项目及乡镇,定期深入基层,现场督战,推进工作。二是动态晒评制。坚持每月对重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每季度对专项业务指标分类排名通报、每半年进行现场观摩并综合排名,同时形成实绩记载结果,构建了工作干没干、用实绩晒评、让群众评议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评估预警制。实行业务部门督查预警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对目标责任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掌握工作进度,进行预警分析,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跟踪落实。四是责任约谈制。对重点指标及任务进展不理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及考核办建立台帐,定期催办督办。连续两次督办整改不到位的,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责任约谈,并向县委书面做出说明,着力督促各单位把功夫用在平时,把目标任务落实在平时。

“四个环节”保障考核公正公平。为进一步提升考核结果的公众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富平注重完善四个环节,创新评价方式,推进公正考核。一是统一考核标准。将考核组由11个调减到5个,并区分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条双管单位进行分类考核,一个考核组考核同类单位,并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一把尺子量到底,促进考核公平。二是规范数据采集。一方面在设置量化指标时,尽可能不列入没有规范统计口径或统计方法的指标和易受人为因素影响难以考准考实的指标。另一方面,在具体指标考核中,除查看责任部门上报数据外,重点参考统计、财政等专业部门数据,必要时采取现场查看、入户抽样抽查的方式,扩大考核数据采集范围,力求准确衡量部门工作成效。三是开展双向互评。全面推行“下评上、民评官”,由乡镇、部门进行互评,同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议,并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党风、政风、行风一并纳入评议范畴,促进纵向评议和横向评估有机结合。四是实行考核公示。年终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通过各种形式公示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评议结果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个结合”强化考核激励作用。一是加分激励与减分惩诫相结合。针对招商引资、争取政策性资金、重点项目建设等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受表彰、批评情况以及平时考核晒评情况,制订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加减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奖惩加减。其中2009年经发、农业、教育等部门加分4分以上,被扣分单位达到60个以上,有效激发了各乡镇、部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二是评先创优与一票否决相结合。将目标责任考核与评先创优相结合,在年终评选先进时充分考虑目标责任考核排名情况,并坚决实施“七个一票否决”,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七方面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年终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取消县内受奖评优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其中近两年因计划生育工作先后对两个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了一票否决。三是精神和物质激励相结合。在评先创优等精神激励的基础上,坚持对考核优秀、良好等次单位进行重奖,其中2009年度考核奖励金额高达246.9万元。四是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近两年,全县共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优先提拔使用科级干部18名,并对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在全县营造了“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靠德才立位子”的良好氛围和奋勇争先、竞相比拼的发展局面。(罗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