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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推行村级组织考核促农村发展

 

富平推行村级组织考核促农村发展


  今年以来,富平县针对村级组织考核中存在的指标设置涵盖不全、层次不均,考核方法重年终轻过程、重组织评价轻群众评价,考核结果运用重惩分轻奖分、重待遇挂钩轻配套激励等问题,制定了《富平县村级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是合理设置指标,指引发展方向。结合中省相关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围绕村级组织发展核心,设置了经济、社会、农村建设等5大类16项村级组织考核指标,涵盖了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指标分值权重上把带领村级发展的放在首位,把群众密切关心的作为重点,同时,对各类指标中的每一项具体内容,均按照工作重心赋予了相应分值。
  二是三位一体考核,激发工作活力。村级组织年度目标责任实施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三位一体考核,村级班子主要从团结协作、工作实绩、维护稳定、村务公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6方面进行考核,班子成员主要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考核,通过考事,最大限度地发挥村级班子的主观能动性,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热情。
  三是规范考核程序,优化考核办法。村级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县考核办的具体指导下,由乡镇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每年一次。年终综合考核按照工作报告大会、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的方式对各村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得出考核结果。同时,加大社会评价范围,注重村范围内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的测评。
  四是严格结果运用,催生发展动力。村级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采取考核结果与干部待遇挂钩的措施实施奖惩。通过建立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结果运用机制,迫使想干事、能干事的村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