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催办、督办、
督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 为了健全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我县承担市级各项考核指标和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催办、督办、督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催办、督办、督察内容 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年度考核指标;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及各乡镇、部门、条(双)管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催办、督办、督察程序 催办程序:县考核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部门及条(双)管单位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县级领导在《富平考核》中提到的问题,县考核办将以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催办单的形式向有关单位下发通知,限期整改。 督办程序: 1、督办通知。对于承担市级考核指标的责任部门工作每月考核排名位于全市靠后位次的;由于工作不力,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对下发催办通知后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县考核办将征求该项工作分管县级领导意见后,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 2、督办联席会。对于承担市级考核指标和县上重点工作的责任部门将定期召开督办联席会议,由县考核办组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向县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作出汇报及承诺。 督察程序:对于已下发督办通知或在督办联席会上作出承诺的,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对承担市级考核指标月排名仍处于全市后3名的责任部门,由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组长签发督察令。 下发督察令后,对整改效果仍不明显的单位,县考核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市级考核指标在全市年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其责任部门在县年终考核中直接确定为较差档次。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催办、督办、督察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推动落实的重要手段来抓。 2、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在接到催办、督办、督察通知后,要结合催办、督办、督察内容,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县考核办备案。 3、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催办、督办、督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对照催办、督办、督察的内容,逐项逐条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催办、督办、督察事项按期完成,力争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附件: 1、富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催办单 2、富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督办单 3、富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督察令
富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9日
富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催办单 富考催办字 号
备注:1、整改起算日期从此件送达日期计核。 2、此件一式五份,呈县级主管领导一份;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被催办单位各一份;县考核办存档一份。 富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督办单 富考督办字 号
备注:1、整改起算日期从此件送达日期计核。 2、此件一式六份,呈分管副组长一份,县级主管领导一份;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被督办单位各一份;县考核办存档一份。 富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督察令 富考督察字 号
备注:1、整改起算日期从此件送达日期计核。 2、此件一式八份,呈考核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组长各一份;送分管副组长一份,县级主管领导一份;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被督查单位各一份;县考核办存档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