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智慧,回顾党加强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建设的历程,总结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模式的深刻变革与演进,对于明确未来制度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着力点和目标任务,有重要意义和价值。《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9年第12期特别策划“中国之治:传承与发展”系列文章,邀请专家学者撰文阐释。
在中国古代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治理观念传承与发展了中国传统的治理智慧,这些治理观念客观上规范和制约着历代王朝的治理过程并决定其基本走向。传统治理观念在哪些方面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治理过程?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孙晓春在《中国传统治理观念与社会治理实践》一文中指出,影响分三个方面:首先,儒家重教化而轻刑罚的治国方略,追求善治、善政而拒绝暴政,在根本上决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生活走向文明的发展路向;其次,古代思想家重视国家统一的治理观念,在客观上促使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制度安排;再次,传统治理观念中的富强追求,为历代王朝的变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第一项内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要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有必要梳理党加强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建设的历史,以从中获得启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张太原在《党加强组织和领导制度建设的历史及启示》一文中指出,党的组织和领导制度变革的历史表明:只有在党中央的统一集中领导之下,党才能抓住历史机遇和时代主题,明确方向,大干、快干和实干,从而使党的事业快速稳妥地向前推进,从胜利走向胜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后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新中国工业化战略的抉择,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经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初步奠定和新中国工业化战略的开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刘志光在《新中国工业化战略的抉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初步探索》一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点体现在“一化三改”的大战略中。“一化”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三改”即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中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规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党为了集中调配国家资源,实行赶超型现代化,从内部主要是农业筹集大量资金,推行公有制、国有化以及加速农业的集体化,这是一种制度创新的初步探索,在实践中孕育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最初模式。历史表明,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关键是制度的完善和创新。通过改革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是重要的历史经验,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政治和制度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抉择,我国国家治理模式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革。这一深刻变革经历了哪些阶段,每一个阶段有什么特点?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吴传毅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模式的演进:从“管”走向“治”》一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治理模式进行了深刻的变革,大致走过了从管控到管理到治理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改革开放初期,围绕经济建设这个重点和中心工作,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管控局面开始出现松动。第二个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带来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政府单一治理模式开始被解构,代之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治理主体,经济型国家治理模式逐渐形成。第三个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积极探索现代国家治理模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明确了各领域的改革任务,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国家治理模式的逻辑愈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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