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富平新闻
  3. 正文
科级领导干部申请办理因公/私出国程序

一、因公出国(境)申办程序
1、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初审工作,出国(境)人员须向县委组织部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出国(境)政审报告。所在单位向县委组织部以正式文件书面报告。说明组团单位、出访国家、目的、在外停留时间、出国人员姓名、职务、工作简历、政治表现及单位意见、是否首次出国等情况,并标明签发人。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须经县委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②国家或省人民政府《出国(境)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2、县委组织部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政审报告。

二、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科级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坚持控制数量,从严审批。科级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的,首先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向县委组织部呈报书面政审报告。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因私出国(境)需经县委主要领导审签同意。
  2、县委组织部对呈报的有关材料和政审报告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3、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归来一周内,将相关证件交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否则,以违犯组织纪律论处。  
因私出国(境)人员需向县委组织部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出访国家、时间、回国时间、停留时间,并注明自费;
  ②来自朋友或亲戚的邀请函;
  ③单位政审报告;
  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