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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深化环保改革机制 创造项目建设好环境

——简化审批流程

——按照省市精神,2019年7月富平县生态环保局取消了出具环评执行标准环节,对于县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在审批法定时限为30天的基础上我县将审批时间缩短至25天以内。积极响应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0]13号)和省市《第一批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目录(试行)》文件要求文件要求,对照正面清单,对清单内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等13大类33小类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执行豁免政策,针对目录中涉及农林牧渔、公路交通、社会服务等12类31项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

——主动服务企业

——按照省市生态环境精神指示,对涉及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应急增加的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环评手续。对不在豁免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试点。积极对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并实行承诺制试点,企业在承诺的前提下可先行建设后完善环评手续。对建设过程及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符合备案登记要求的,通过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登记备案。截止2020年9月底,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62家。突出执法服务,针对县域新增建设项目制定削减替代清单,为更多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项目的落地运行腾出环境容量;主动帮助、指导企业查找、整改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帮助企业落实环保责任,支持达标企业合法生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初犯且问题轻微的企业,可视情给其一定的整改期限,避免“一律先处罚后整改”或者“以罚代改”等简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严格禁止“一律高限处罚”等做法。

——加大资金支持

——完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奖补政策,对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提升污染防治水平。2020年对龙钢集团煤气、陕西陕焦化工多家企业拨付改造或治理补助资金128.157万元。同时,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定期定时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主动公开生态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信息服务。

来源:中共富平县委政策研究室

责任编辑:康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