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富平县拔尖人才和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智汇频阳、怀德聚才”人才优化工程,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激励优秀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富平县人才梯次化管理服务办法》(富组通〔2019〕73号)和《富平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富办字〔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富平县拔尖人才和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和条件
(一)拔尖人才
1.推荐选拔范围:在各行业、各学科、各领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长期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建设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2.推荐选拔条件:根据《富平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富办字〔2020〕25号)第二章规定的十项条件(附件1)及推荐应注意的事项(附件2)对比衡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优先推荐在重点产业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骨干人才
1.推荐选拔范围:在经济和社会建设第一线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和教学等工作的各类基础人才。
2.推荐选拔条件:根据《富平县人才梯次化管理服务办法》(富组通〔2019〕73号)第二章规定的条件(附件3),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即可申报推荐,不设名额比例限制。
二、推荐选拔的程序
(一)拔尖人才
1.申报推荐。在本人申请基础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的意见,经党组织讨论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同时,填写《富平县拔尖人才推荐表》(附件4)《富平县拔尖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并附证明本人主要贡献的材料及奖状、证书等复印件。(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附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企业法人的,附税务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本人近三年来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情况等证明材料。)
2.形式审查。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预选名单。
3.专家评审。按照行业分类和专业特点,分别在各领域主管部门设立评审小组,负责各领域拔尖人才的评审工作。专业评审小组组长由各领域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部门分管人才工作领导担任,专家成员一般由5名或7名组成,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分为业绩审查和现场答辩,评审结束后形成拟考察人选名单。
4.组织考察。由组织部牵头,主管部门配合,抽调人员,组成拔尖人才考察组,对拔尖人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为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5.媒体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富平先锋、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并征求县纪委监委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法院、检察院、税务局等部门意见。
6.审定批准。公示无异议的拔尖人才人选名单经组织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
7.通报表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对拔尖人才进行通报表彰,发放《富平县拔尖人才证》,由组织部统一管理,享受相关服务保障政策。
(二)骨干人才
1.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富平县骨干人才推荐表》(附件6)《富平县骨干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并附受到表彰奖励的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技术等级的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其它能证明符合条件的印证资料。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组织部进行审查。
2.审核。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将拟认定骨干人才名单提交组织部部务会审定。
4.认定。经组织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后,发放《富平县骨干人才证》,享受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人才状况进行认真调研摸底,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扩大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要做好人选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不错报、不漏报。所需材料一式一份由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送组织部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fpzzbrck@163.com。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富平党建网自行下载。
联系人:畅通 8215793
附件:
2022年拔尖人才、骨干人才附件
中共富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