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若干措施(试行)》(富字〔2020〕11号),落实人才项目各项补助资金,最大限度激发县内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人才项目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所需材料
(一)柔性引进研发人才(团队)支持
1.政策内容
对柔性引进的全县各个产业和领域的研发人才(团队),按照发展需求提出研发课题,着力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难题,根据研发成果和推广成效给予30万元—50万元补助。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个人)》(见附件2)或《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团队)》(见附件3)。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研发成果和推广成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申请个人(团队成员)居民身份证或国(境)外护照。
(6)用人单位与申请个人(团队)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资料。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其它事项
研发课题须与发改局公示的富平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相关(见附件1)。
(二)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支持
1.政策内容
聚焦全县优势产业和领域,对全职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国家级管理专家、省级管理专家、设区市级管理优秀人才,到富平开展创新研究的,根据项目评估分别给予个人(团队)30万元、15万元、5万元创新资助支持。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个人)》(见附件2)或《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团队)》(见附件3)。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能反映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申请个人(团队成员)身份证。
(5)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6)创新研究项目相关资料。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支持
1.政策内容
高层次人才(团队)带专利、带资金、带项目来富平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评估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个人)》(见附件2)或《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团队)》(见附件3)。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高层次人才(团队)相关资格、资质等证明材料。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申请个人(团队成员)身份证。
(5)创业成果或项目资料。
(6)专利证书和知识产权获得证明。
(7)产品订单(销售)合同。
(8)验资报告。
(9)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符合6-8项其中一项即可,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培育职业农民支持
1.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中级职业农民给予500元奖励、高级职业农民给予2000元奖励。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个人)》(见附件2)。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申请人职业农民资格证书、身份证。
(4)《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6)。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团队)支持
1.政策内容
对领衔推动县内企业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的个人(团队),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新四板挂牌的个人(团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个人)》(见附件2)或《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团队)》(见附件3)。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申请个人(团队成员)身份证。
(4)证监会或省证监局关于企业上市(挂牌)的批复等证明资料。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高技能人才支持
1.政策内容
对在企业生产领域或技术转化领域新认定的技师给予500元奖励、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奖励。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个人)》(见附件2)。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4)《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6)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七)创新创业平台奖励
1.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人才创新平台,分别奖励牵头单位30万元、10万元。对新创建的省级人才发展示范基地、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发展平台,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单位)》(见附件4)。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中、省、市相关部门印发的创新创业平台认定文件。
(4)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八)就业见习基地奖励
1.政策内容
鼓励企事业单位创建就业见习基地,基地正常运营2年以上,管理规范并能够全面落实就业见习任务,累计接纳见习对象50名以上,人均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经考核评估,一次性给予见习基地3万元奖励。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单位)》(见附件4)。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文件。
(4)申请单位的就业见习生管理制度。
(5)见习人员花名册。
(6)见习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8)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九)人才荣誉奖励
1.政策内容
县内人才主持开展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重大奖项,或由县上推荐入选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人才荣誉称号的,按照市级奖励额度给予1:1奖励。
2.所需材料
(1)《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个人)》(见附件2)。
(2)《富平县人才强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5)。
(3)中、省、市相关部门印发的荣誉奖励或项目奖励文件。
(4)市级及以上奖励资金发放证明。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本人(团队)或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
(二)形式审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实质评审。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从综合评审团中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
(四)公示。经评审通过的申请对象和发放金额,在县政府网站、融媒体中心网站和富平党建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六)资金拨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申请人(团队)账户。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人才项目补助资金申请组织工作,确保不遗漏、不延误。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查细审,严禁弄虚作假。附件请前往富平党建网(富平组工板块)自行下载,申请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人才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pzzbrck@163.com。
联系人:石自忠
联系电话:8215793
中共富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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